问题 | 离婚后,孩子应如何妥善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尽量避免对子女心理产生负面影响,同意子女跟随父亲一起生活。
针对两岁以上尚不满法定成年年龄的子女,双方均有请求抚养权之意愿,则在考虑众多因素下,以下几点将成为优先考量因素: 正在接受绝育手术治疗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者; 长期以来子女与其共同生活者; 倘若另一方已有孩子,但原则上不能继续增加同一家庭中孩子数量; 直接生活在该方身边,且对子女成长具有显著优势。 如双方争执不下,各据己见,且子女长期依赖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那么法官将会优先做出判别,将抚养权交给能够提供稳定环境的一方。 如若子女已达八岁(因各地法规有所差异,具体还需参照当地政策执行),双方都希望获得抚养权,此时还需听取孩子的真实意愿。 通常来说,抚养权和抚养费是紧密相连、相互陪衬的,即一个人拥有对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也意味着需要为之支付相应的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等方面的开销。 当出现此类问题时,当事人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和判定。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抚养权实际上是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一种身份权益,对应的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抚养、教育及保护的法定责任。 除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之外,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都是毫无条件的。 抚养,主要是指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实质性的物质支持,例如供给营养、照顾饮食起居、提供生活学习资源、引导社会实践等等。 抚养费,则特指在父母离婚后未直接承担抚养子女责任的一方,应当负责支付其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用等各项开支。 应对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达成协议无法实现时,交由人民法院进行最终裁决。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应该结合未成年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综合判断。 对于具备固定收入的父母而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一般可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确定。 而在承受两胎以上子女抚养压力时,则可以适度提高抚养费占比如数,但最高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反之,对于无固定收入者,抚养费金额的确定原则则是视其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所得收入情况而定,参考前述比例予以设定。 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比例甚至可适当提升或降低。 抚养费应准时按照约定给付,同时也有条件的家庭可一次性全额支付。 若存在一方无经济来源或下落不明的情况,则可以用对方财产充作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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