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选择抚养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离婚时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的话,他/她有权自主选择跟哪一方共同生活,同时,我们将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
若涉及离婚事宜,那么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会依据以下几点进行裁定: 首先,当子女未满两周岁时,一般倾向于由母亲直接照顾抚养; 而当孩子已满两周岁,那么就需要爸妈们先行协商达成共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要由法庭根据对未成年人最为有利来作出裁决了; 至于孩子年满八周岁以上的话,则必须更加注重他们本人的真实想法。 总之,在父母离婚之后,不论孩子是由父亲单独养育还是交给母亲照看,他们始终都是父母共同的孩子。 而且,作为父母,他们仍然享有对自己孩子继续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等基本权利与法定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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