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男方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获得对其子女的抚养权后仍然拥有了更改此项权利的可能性。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事宜,既可通过父母双方互相协商的方式完成,也就是认同对方观点并达成共识即可实现变更; 另一方面,若当签署协议的对方未能表示明确同意时,除非不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即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并不适宜或不能维持良好的抚养环境,那么只有这样,可能会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和支持来进行相关的抚养权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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