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之相关规定,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用支付额度,可依据子女实际需求状况、父母双方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经济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合理确定。
若父母有稳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的给付比例通常可以按照其月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来计算;
如果父母需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义务,则可适度上调这一比例,但一般情况下都不应超出其月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在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形下,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以之前所述的比例进行核定。
针对特殊情况,抚养费用的支付比例也可以适当予以调整或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