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抚养费一个月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儿女由某一方抚养,那么另一方面则不得推卸责任,且应承担起约定数额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规模及期限长短需由双方面议达成共识,如未能达到一致意见,则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关法院以孩子实际需求、家长双亲的经济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评估确定。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将做出详细的解释说明: 1.拥有稳定收入者,抚养费通常可按其每个月总活跃收入的20~30%为基数进行支付。 倘若家庭需抚养子女数目在两人以上,则可相应地提高这一比例,然而恕不允许超过每月总活跃收入的50%。 2.而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人群来说,他们的抚养费金额往往通过参考年度总收入,或与之相似的行业平均收入来按上述比例加以确定。 3.最后,如遇到特殊情形,比如某一方在经济条件上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抚养职责增加或减轻等,此时原有的抚养费分配比例便可适当地提高或降低,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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