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失踪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结束后,若有一方未能如期支付孩子抚养费用,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进行友好的沟通和协商,以解决问题。
如果这个方法无法奏效,您同样具有合法权益寻求法律援助。 关于这一点,如果有任何一方因为经济状况不佳,生活无法自理,司法系统在特定情况下是允许他们暂时无需支付抚养费的。 其次,假如有一方因缺乏经济来源或行踪不定等原因,使得另一方无法取得抚养费时,是可以考虑通过对其财产进行评估抵押来支付子女抚养费的。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未履行抚养责任的一方存在着减少支付抚养费的可能,那么他们便有权这样做。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于已经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由于长时间生病或丧失了工作能力,使得他们短时间内无法再维持原本的抚养金额度,而此时若另一方能够承担起孩子大幅费用,其实施者即可申请减少抚养费的支付。 最后,我需要再次强调,当有一方拒绝遵守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支付的判决或裁决时,另外一方可以启动相应的强制执行程序。 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行动。 然而,请注意,如果未支付的部分涉及到离婚协议书中列明的规定抚养费,则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并以原协议作为证据,要求法院责令对方履行他们所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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