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离婚情况下是否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在法律意义上对于亲生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另一方面,作为子女,应对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承担起必要的赡养及扶持责任。 当父母一方未能尽抚养义务时,尤其是对于尚未成年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孩子,他们有权要求父母依法支付抚养费用,以此来保障自己得以健康成长并顺利完成学业。 应当注意的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父母对其子女皆有同等的抚养教育义务,且无论子女出生年月如何,直至子女成年或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为止,这一法定职责都应持续承担。 即便不幸的家庭出现了离婚或分居等情况,也不会因此而中断或减轻这份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婚姻关系正常存在,但若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那么由未成年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孩子提出的抚养费用支付请求,都会得到司法系统的大力支持和保护。 因此,作为抚育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当他们发现未尽抚养义务的那一方未能尽责时,可以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对方支付相应份额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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