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未登记而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依法办理婚姻证书而育有子女的情况下,这些未成年人通常被认定为“非婚生子女”,并可享受与经过合法婚姻程序生育的子女相同的权益保护。
在涉及他们的抚养权问题时,父母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和谐的原则进行磋商处理; 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须交由地方司法机关按照对子女成长有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款详细说明如下: 1.凡是年龄不满两周岁的非婚生子女,原则上应当由其母亲行使直接抚养义务。 2.对于两周岁以上的非婚生子女,当地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遵循对未成年儿童最为有利的宗旨进行全方位考虑后作出决定。 3.对于年满八周岁的非婚生子女,在酌情听取其个人意愿之后,将按照该子女的真实感受和需要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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