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抚养费,乃指父母或其他因法律规定,应负担抚养未成年人或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所需费用而产生的生活及教育支出。
在具体实践中,抚养费通常包括了未成年子女或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大人所需的各项生活、教育开支,诸如教育投资、医疗保健以及生活必然之开支等。 就抚养费具体金额的确定而言,往往由当事人之间先行进行充分协商。 若双方通过协商方式得以达成共识,抚养费金额可按照双方约定的约定予以确定。 然而,如当事人未能就抚养费问题达成共识,则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诸多因素,统筹考虑后予以合理判定。 普遍来看,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一方,其所承担的抚养费金额通常在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 倘若需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所需的抚养费,其比例亦可予以适度提高,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无稳定收入来源者,其所需承担的抚养费金额则可依照当年的总收入或同业界平均收入,参考前述比例进行计算与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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