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法律上应如何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离婚且育有两名子女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一名父母需负责抚养其中一位孩子。
在此过程中,父母双方可先行就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进行商议和协调,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径自选择诉诸法律途径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当两位孩子均超过母乳喂养期后,一般来说,审判机构将酌情判决每位父母各自获得一孩的监护抚养权利,这样做主要是从经济责任分配、孩子成长利益以及家长精力负荷等诸多方面考虑而做出的决定。 然而,若案件所涉及的两名孩子尚未过哺乳期,那么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做法,孩子原则上应交由其母亲照看,同时另一方需承担适当的抚养费用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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