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通常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尚未满两岁的子女,通常会将其交由母亲进行监护,但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父亲亦有权行使监护权:
(1)如母亲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身体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2)若母亲虽具备抚养条件却未能承担抚养责任,并且父亲明确提出请求让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3)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从母亲生活。 至于年满两岁至八岁之间的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提出监护权请求,其中,当某一方存在如下情况时,法院应当优先考虑赋予该方监护权: (1)已经实施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与该方生活时间较长,而变更现有生活环境显然对子女的健康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3)该方并无其他子女,但另一方却有多个子女; (4)子女与该方共同生活能够获得更好的照顾和培养,同时,另一方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身体疾病,或者出现了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状况,使得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关于年满八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决定他们跟随父母哪一方生活时,应充分听取子女的个人意愿和想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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