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离婚关系确立之后,非监护身份的父母仍然享有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探望权利,此乃法律赋予他们的基本权益。
然而,如果探访人员出现以下任意一种状况,其对子女的探望活动将受到限制乃至暂停:
首先,探望者本人若属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其次,若探望者身患重大的传染病或是其他可能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疾病;
再者,探望者在履行探望义务过程中,实施了对子女造成伤害的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对子女权益构成侵害;
又如,探望者与其未成年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已经严重恶化,遭至子女明确抵制探望的情形;
最后,在任何其他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特殊情况下,也应暂停探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