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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签离婚协议,还能起诉要求抚养费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父母对子女抚养之责是无法推卸的法定义务,即便在双方签署达成的协议离婚事项中也依然如此。
根据相关法规,未能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和生活者有责任承担抚养费用的支付义务。
因此,在离婚议定书中,非直接抚养后代一方必须按期实际付清子女抚养费用,以便达到尽职尽责实现教育监护的目的。
然而,如果在离婚生效后出现任何一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用的现象,那么另一方便有权依据法律条文向相应法庭提出上诉,请求对方严格执行应尽的抚养义务。
待审判结果出炉后,获得胜利的一方可向法庭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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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3: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