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费应该支付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作为儿童监护人的父母有责任承担起抚养子女至成年的义务。
通常情况下,这项义务将持续到每个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然而,若子女在成年后出现以下几种状况,法律规定可再进行抚养费用支出: 首先是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仅有部分劳动力的造诣,无法凭借所得收益保障基本生活的情况; 其次是仍处于各个教育阶段的学习状态,无法自主谋生; 最后是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且缺乏相应基础条件的情形。 当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并以个人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之际,抚养义务便可相应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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