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通常由非直接监护方的父母承担。
关于每个孩子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金额,需要待双亲共同商议决定。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将依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消费指数等多个因素来进行综合考虑与裁定。 对于具备稳定收入者,抚养费用可依据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之间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 如需同时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抚养责任,则比率可适度增加,但最高不应超过当月总收入50%。 倘若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抚养费用则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中位收入作为基准,参照上述比例拟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或降低上述比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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