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标准,应以子女实际上的生活需求为基础,结合父母双方所拥有的负担能力及地方法律规定的实际生活水准来确定。
对于拥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的支付可以遵循以下准则: 每月收入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比例范围内作为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 然而,如果家庭要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的话,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地提高支付比例,不过通常不应该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另一方面,对于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的金额则应参考当年度的总收入或是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按照前述的比例原则进行计算。 当然,也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为特殊原因需要提高或降低上述的支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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