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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否共同承担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自离婚决议作出之日起,子女的抚育权益便可由父母双方共同承受,此为离婚制度的一项重要特征。
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依法享有共同监护子女的权利,离婚行为并未剥夺任何一方关于子女之抚养权。
这意味着,尽管离婚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但对于双方所生的未成年子女,双方仍需共同履行抚养义务,保证其健康成长。
另一方面,若无特殊情形,双方在离婚后仍有权就轮流照顾子女事宜进行磋商与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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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5: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