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问题应如何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法律所规定的必然责任,这一责任在父母婚姻关系有所变更时也不会受到丝毫影响。
通常来说,当父母婚姻延续之时,任何一方所产生的收入除非出现特殊的状况,否则都应该被视为家庭的共有财产。 因此,无论儿童养育所需的资金是从母亲的工作收入中获得,抑或是源于父亲的工作收入,都应该被视为是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并履行了抚养孩子的责任。 然而,若父母之间存在分居现象,那么不再陪伴着孩子生活的那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应有的抚养责任,那么子女或者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便有权利通过司法程序来启动诉讼,向对方申请支付相关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