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应如何操作法律上有何指导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之后,如您希望变更儿童的抚养权问题,应首先尝试与持有抚养权的一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共识的情况下,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司法实践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境况通常被视为合理合法的变更原因: (1)与子女共同居住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是身体受到伤残的因素导致无力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需求;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尽到监护职责,存在虐待子女等不当行为,甚至这些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 (3)当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时,如果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亦具备抚养能力; (4)如有其他充足的、正当理由证明需要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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