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能否更改孩子的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可以如此操作。
首先,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其次,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便可依法提起诉讼。 然而,须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作为主张变更抚养权一方更为适宜地照顾和抚育孩子,并且能够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条件。 在通常情况之下,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应由其母亲进行监护抚养,而自两周岁起,如无其他特殊缘由发生(例如女方出现不利子女抚养之情事),则极难实现对子女抚养权的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