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理抚养费用支付问题时,我们需遵循以下原则:
首要原则就是,抚养费理应由父或母主动承担并切实履行其职责。
对于暂时无法找到合适工作的当事人,他们可考虑通过辛勤劳作,或者是筹措资金、变现财产等多种途径来确保抚养费用的按时缴纳。
若因种种原因导致当事人缺乏上述能力,则可能表明其履行抚养责任的能力有所减弱甚至完全丧失,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参考个人的实际支付能力和责任感进行相应的评估。
当然,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抚养费用的支付比例也可以适当做出合理调整。
其次,如果一方确实无法保证自身具有经济收入来源,或者说处于失踪状态,那么抚养费用就可依据财物价值予以折算后支付给子女作为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