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于小孩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可依照未成年子女的现实需求以及父母各方的经济承担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
在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前提下,抚养方应当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相应抚养费用。 然而对于需负责抚养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情形来说,其所对应的抚养费用比例亦应合理提高,但原则上不应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不存在固定收入来源,则应采用收益总额或类似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基准,参考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如确有特殊情况发生,相关抚养费用的比例也可适当提高或者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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