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财产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共有财产的分配问题,必须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在此期间,应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二人有协商处理的权利,但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需交由人民法院按其性质及实际状况进行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判决; 而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应当由其母亲全权负责抚养,这是首要的抚养责任; 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孩子,如果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依旧未能达成分割,那么主要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为主导方向,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 至于已满八周的未成年人,他们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要得到充分尊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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