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则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的疾病或是因伤致残而无法继续承受养育责任; (二)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或是存在虐待、遗弃子女的恶劣行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对其身心健康产生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三)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且该方有充足的抚养实力; 以及(四)存在其他正当合理的原因,需要进行抚养权的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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