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暂缓支付未成年抚养费用的行为或许会使当事人陷入“老赖”名单之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指出——倘若具有偿还能力却故意拒绝缴纳养育费用并在法院裁决之后仍然固执己见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话,那么此人将有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关于未成年人抚养费用的支付问题,通常需要在孩子年满十八岁之后才能结束支付义务;
然而,对于年满十六岁但是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群体而言,如果他们的父母亲其主要劳动力收入有着相对稳定且可观的经济状况,并且该家庭整体生活水平也能保持在当地同类型居民的中等水平之内的话,那么或许就可以考虑适当停止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