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女方能否同时抚养两个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手续办理时,倘若存在两名子女的情况,正常来说,女性有权要求获得其中一名孩子的监护权。
然而,倘若在其他状况下,例如其中某一方的环境极为恶劣、可能影响到子女的成长或发展,抑或是夫妻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事宜达成共识的话,那么也有可能实现两个孩子都归女性所有的结果。 此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法规中明确指出,对于带有两孩的婚姻家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应以有利于保护子女身心健康以及完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主,在此基础之上,全面考虑夫妻各自的抚育能力与抚养条件,然后谨慎地做出合理的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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