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后,有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问题应当首先在父母双方之间进行商定,以确定具体金额。
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需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裁决。 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情况、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所在地的实际生活程度,来制定最终的抚养费用标准。 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一方,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其当月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进行支付; 而负有抚养两名或以上子女义务的,承担比例也可适度调整,但是最高不应高于月收入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若无固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的数额便可参考上年度或同期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如遇特殊情况,抚养费用的比率可作相应提高或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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