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无抚养权方是否仍有监护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双方离异之后,其与未成年子女间的自然亲情关系并未在法律层面上被解除或消除。
根据法律规定,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抚养人及照顾者,父母双方中任何一方皆不可单方面地剥夺对方对子女的日常看护和陪伴权利。 值得关注的是,若非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出现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虐待子女或其存在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时,此类监护人行为将面临被法院撤销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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