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涉及到抚养问题的子女,他们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将如何处理?这是每一对离婚夫妇都会面对的棘手议题。
对于此类事宜,法律早已作出了明确而坚定的指导方针。 一般来说,离婚时关于抚养两个孩子的权益归属,夫妻双方有权进行详尽而充分的商讨和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应请求法院予以裁决。 在具体实践中,通常会出现如下几种情形:首先,如果在未来抚养子女阶段,配偶中的任何一方被认定不再具备继续照顾孩子的能力或条件,那么受害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其次,配偶双方对于共同抚养两个孩子持有不同意见时,法院将会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按照对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来做出判决。 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一方若希望同时拥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须展现出自身远超于对方的优势,证明自己更适宜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的土壤,并列举对方具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亦规定了以下几点:第一、在离婚之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被视为由母方直接抚养为普遍原则; 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法院将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优先保障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第二、当子女年龄已达八周岁以上,此时他们有权表达自身的真实意愿,并依据他们的选择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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