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如何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事宜,通常是应当由男女双方进行充分协商后作出的决定;
若协商无果,则应提交至人民法院审理并依法判决。 而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应主要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诸多因素来进行确定。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对抚养费作出如下规定: 1.对于具备稳定收入的情况,抚养费的给付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计算。 如果需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留给其比例还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总的来说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对于不具有固定收入的人员而言,抚养费的金额可以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者所在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照前面所述的比例来加以确定。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不妨针对上述比例作相应的调整,适度提高或降低都属于合理范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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