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约定的抚养费能否增加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的解除协议中载明的抚养费用,在满足特定且必要的条件下,是可以进行相应调整或追加的。
具体而言,当抚养费原先设定的金额难以确保被抚养人在当地的实际生活要求得到充分保障或者由于子女身患疾病、需要接受教育等特殊情况导致实际支出已超出原有的抚养费用额度过高时,便可依法提出对抚养费用的调整或追加要求。 更为重要的是,在具有充足且公正的理由的前提下,也应适度提高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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