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育对方不抚养该如何应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婚生育后对方拒绝承担抚养责任的问题,我们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将其视为婚姻所育子女同等对待。
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主要涉及到父母之间的协商,然而如果经过多方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对于尚未满两周岁的婴儿,他们的母亲通常会被指定为监护人; 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儿童,法院将会在充分考虑双方诉求和实际情况的前提下,依据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至于年龄较大且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孩子(超过八周岁),他或者她的意愿应受到尊重并成为决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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