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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中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扶养费用标准应当按照子女的具体需求、父母双方面临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准进行合理制定。
对于拥有稳定稳固收入来源者而言,孩子的扶养费用通常可以在他们每月收入总额的20%-30%的范围内予以支付;
而对于承受着两名或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家庭来说,相应的扶养费用比例可适度上调,但总体上仍应控制在每月收入总额的50%以内。
若父母双方均无明确的定期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金额则需遵照当年总收入指标或者参照届时同行业业内的中等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比例来予以计算。
在一些特定的状况下,扶养费用的可支配额度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提高或者适度降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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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6: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