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父母双方已经结束婚姻关系,然而作为父母与儿女间的亲情纽带却并不因此而消失。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仍然有责任和义务去承担抚养孩子的职责,因为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那么另一方则需通过支付抚养费用来完成他们的法定义务。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不会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自愿达成协议,让某一方全权负责照顾子女、支付其所有抚养费用。 然而,当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因经济状况出现严重困难导致明显无法保障儿童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开支,甚至可能会干扰到孩子正常发展成长时,人民法院将不予认可这样的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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