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仍需支付孩子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论签订婚约的夫妻哪一方首先选择分离,是否应该向被监护的子女支付抚养费均不受其影响。
一旦婚姻解除,若子女将由其中一方全权负责照料和抚育,那么另外一方应承担相应部分或全部的照顾开支。 关于抚养费的金额及时期,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当然,父母双方在不会对子女权益造成负面影响的前提下,也可自行达成协议,直接由某一方担任子女监护人,并由该监护人为子女承担所有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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