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发现自己怀孕,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关系的终结并不代表男方不在法律上对子女承担养育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构成亲情纽带的父(母)子关系均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异而有所消减或改变。 因此,如果在此背景之下,女方在离婚之后成功孕育并生育了子女,她有权向曾经的配偶提出相关费用的支持要求,即抚养及教育等必要开支。 通常而言,在离婚协议中,针对哺乳期内的未成年子女,应遵循母亲具有主要抚育权的原则来确定归属方。 然而,在青少年时期,如果父母间因子女的教育和抚养问题产生纠纷,且无法协商解决,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将归属于当地司法机关,由其依据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