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是否可以申请并办理准生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我国当前所处的宏观社会背景,《准生证》已不再使用,现取而代之的是《生育登记服务证》。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准生证》不能在异国他乡进行申请办理,而是应当由夫妇中的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构来负责承办。 对于《生育登记服务证》的申请程序,基2旨在参考并继承《准生证》的审批步骤。 每当夫妻之间生育的第一胎与第二胎时,无论是在怀孕之前或者之后,都必须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场所的乡村或者下属村子、街道以及下属社区的卫生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登记,进而免费获得生育保健服务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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