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追加抚养费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若需追索抚养费用,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其一,原先协商确定的抚养费用额度已无法满足目前生存环境及当地生活水平所需; 其二,由于未成年子女患有疾病或者正在接受教育,实践中的需求已超越原有的抚养费用限额; 其三,存在其他合法且正当的理由,必须对抚养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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