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的增减问题可通过友好协商来妥善处理,若出现分歧且未能以和解方式解决,您有权选择诉诸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依照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例,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指出:
夫妻离婚之后,若有未成年子女由某一方直接抚养,那么另一方理应对该子女承担部分或全额的抚养费用责任。
具体的费用支付标准以及期限的长短,应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
如若协商无果,则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在此特别提醒,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其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金额的合理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