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按分手协议付抚养费,能否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之下,即便已经离婚,父母对于尚未成年的子女仍负有法定抚养责任。
如果其中一方未能切实履行此项义务,无疑将构成违法行为,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并获准强制执行。 2、以孩子的名义起草一份正式的起诉状,明确请求事项为向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追索抚养费; 3、将该起诉状递送至孩子父亲所居住地区域内的法院,同时支付约20元人民币作为立案费用; 4、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相关事宜; 5、在开庭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书或生效判决书等; 6、若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建议尽早与律师进行咨询沟通。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之后,子女如由某一方直接抚养,则另一方应承担相应比例的抚养费用,或者全额承担抚养费用。 具体费用的金额及支付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在此基础上,子女在必要之时有权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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