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能否委托律师代为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资产分配及亲子抚养权等事宜上未能取得共识,可委托律师与其方进行深入沟通与协商。
此份协议需明确记载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等; 详细阐述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之意愿; 注明导致婚姻破裂的具体原因; 对夫妻共同拥有财产的分配作出细致规定; 巧妙划分婚姻中产生的共同债务; 妥善商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并明确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 最后,由协议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并标注签订协议的年份、月份及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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