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用,能否提起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凡夫妻离异者均应对其未成年子女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若有一方未能恪尽职守,则构成违法行为,应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强制执行其相关责任与义务。 具体而言,应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利用孩子的名义起草一份起诉状,明确要求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支付抚养费; 其次,将该起诉状递交给孩子父亲所居住地区的法院,同时需缴纳约为20元人民币的立案费用; 接下来,法院将会安排开庭审理此案; 在此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包括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相关文件; 如有需要,可考虑聘请律师提供协助,建议在案件初期即寻求律师的专业意见。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上述规定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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