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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能否起诉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已解除婚姻关系的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抚养责任,倘若任何一方未尽此职责便是违犯了法律,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2、为儿童利益出发,以子女之名撰写一份诉状,明确请求其父(母)支付抚养费;
3、将该诉状递送至子女父亲所居住地区域内的法院,同时需缴纳约20元人民币作为立案费用;
4、法院将进行开庭审理;
5、在开庭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包括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相关文件;
6、若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建议在案件初始阶段即与律师取得联系并进行咨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明确指出,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
具体费用的金额及支付期限的长短,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在此前提下,子女在必要之时有权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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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4: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