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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探视权的规定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探视权的明确规定,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对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而言,享有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探访的法定权益;而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方,则负有积极履行协助义务的必要职责。关于探视的方式以及适宜的时间段,当事各方均有权根据彼此协商共同确定,这其中也包括每位家长分别享有和其他家长商议的权力,商定的结果可能是每个星期派其中一位家长探望子女一次,亦或是每月定期探视且次数较多,值得关注的是,具体的探视频率及其形式并非严格遵循某种规定,而是可以自由选择和灵活安排。当立约双方无法自行解决分歧时,应按照人民法院的最终裁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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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7: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