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需要监护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在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各项合法权益方面,均需得到监护人之特别保障与关照。因此,当申请人欲担任监护人时,应以被监护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其生活、健康、成长受益程度等多个层面因素,从中挑选最适合担当监护职责的近亲人士。这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监护能力的近亲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人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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