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之后,无论男方抑或女方,均需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
依据法律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乃属强制性义务,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终止而自动解除。 因此,在离婚之后,未实际负责照管子女日常生活起居的父亲或者母亲,必须承担起支付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的责任。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确实无法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用,则可以与对方协商适当降低支付标准,或者请求法院进行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离婚后,若子女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那么另一方就应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金额以及支付期限的长短,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在此特别强调,上述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之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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