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新生婴儿在办理户籍手续时所需提交如下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一式一份的复印版,并在验证后返还); 2.父母双方的结婚证书、身份证件以及户口本(均需要提供一式一份的复印版本,并在验证后返还); 3.拟入户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文件(需为原件一份); 4.若符合政策生育一胎的情况,还需额外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若是满足政策生育第二胎的规定,则需要提交二孩生育审批表(同样需要提供一式一份的复印版,但无需验证,仅用以备案); 5.若逾期超过一个月进行申报,须另行提交一份婴儿并未跟随其户口在外地市县的父或母任何一方登记入户的证明文件(需为一式一份的原件)。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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