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妇和儿子离婚了不给娃儿拿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离婚之后,若有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一方有权据此拒绝支付他们应分摊的部分,并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严格遵守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孩子的成长所需。
待法院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后,如若原违约者仍未能尽快履行其抚养义务,被侵权人便可继续循法律途径,申请法院执行相关判罚。 此外,法庭还可能会说服违约者所在的工作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依照法定程序,每月从违约者的工资账户中扣除子女抚养费,以确保该责任责任人切实履行他们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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