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抚养费是怎么给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解除并涉及子女抚养费用的问题上,以下几种支付方式可供参考:
首先是定期支付。对于那些具有稳定收入或者即使没有固定收入,但是每月仍然能够获得相当数额收入的父亲或母亲来说,应当按照固定月份的形式向未成年子女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等必要费用。 其次,当当事人具备充足的经济实力且具备支付能力时,他们亦有权选择一次性地向孩子支付所有的抚养费用。 最后,如果当事人无法直接用货币支付抚养费用,那么他们可以考虑用实物来进行替代性的抵扣,以便解决财务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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