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书写应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详细书写协议双方的姓名、身份证件编号等基础信息。次之,应明确写明双方都有离婚意愿,以防止在签订离婚协议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可能因受到欺诈或威胁而产生歧义。 再者,应当详细列明所生育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包括抚养费用的额度以及支付渠道与方式,并设定抚养费偿还期限。 另外,必须妥善安排探望子女的时间和方式,尽可能地将其具体化。 最后,还需要详尽列举财产分割条款,特别是双方婚姻期间所得的共有财产有哪些,以及对这些财产如何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作出明确规定。除此之外的其他事项,比如住房问题的解决办法、对于生活确实出现困难的夫妻一方的经济援助需求,或者是双方认为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文设立的内容等等,也应当予以充分考虑及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